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

[活動資訊]環保局招募環境教育志工

荒野人們:
我們的環境教育法準備在今年6月上路嘍~
依法規定公務員及中小學每年都得上4個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,
估計未來會需要大量的環境教育講師。
 
如果你對推廣環境教育有興趣,不論是當正職或兼職,
現在就是你累積環境教育技能的最佳時刻嘍~
 
永續地保護環境,得從教育來著手~
 
 
 
 
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志工招募簡章

一、目的:配合環境教育法及志願服務法,號召具有宣導相關能力之民眾加入環境教育志工行列,透過訓練加強環保知能及宣導技巧,提升服勤能力,協助推動環境教育。
二、招募對象:
(一)年滿18歲以上,具有服務熱忱,能積極參與並配合本局各項宣導工作,且有志於服務工作學習成長者。
(二)本次招募志工須具備解說導覽能力,本局將擇期召開甄選會議,由本局人員及專家、學者擔任審查委員,針對是否具備「環保基本知識、解說(表達)能力、活動創意設計」等個人素質進行面試(預計名額30名),通過者需參與本局辦理「環境教育志工特殊訓練」,始能成為環境教育志工。
(三)須能遵守志願服務法有關志工義務之相關規定。
三、服務內容
    擔任環境教育志工,協助本縣落實環境教育法,並至本縣環境教育場域協助導覽、環保影片宣導解說、環保課程講師等
四、服務地點:本縣各鄉鎮市。
五、招募時間:自即日起至100531日止(甄選會議時間另行通知)。
六、報名方式:
 填妥報名表,並檢附相關資料(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學歷證件、相關工作證明等)繳至本局(可採電話、通訊或親自報名方式),地址-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0號,電話-(05)5340414#112范怡然   小姐,傳真-(05)5329436E-mailfanij@ylepb.gov.tw
八、其他:
(一)志工人員均為無給職,服務期間皆需接受本處考核,惟志工出勤可領取交通誤餐費,授課時數4小時以內給予交通誤餐費250元,超過4小時給予交通誤餐費500元,每人每天以領取500元為上限
(二)環境教育志工通過甄選及訓練後,將發給服勤識別證,識別證每2年更新1次,如於識別證有效期間服勤少於5次或於服勤時有違法、行為不當、損及本局聲譽並經查證屬實者,本局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撤銷資格。
    ()環境教育志工如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,可由本局登錄其服務時數。
九、如有未盡事宜,以本局最新通知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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